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分 类 导 航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
【伤残鉴定】
┝ 伤残鉴定
【工伤待遇】
┝ 工伤待遇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
【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
【医疗赔偿】
┝ 医疗赔偿
【医疗诉讼】
┝ 医疗诉讼
【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
【医疗鉴定】
┝ 医疗鉴定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争议仲裁中止审理申请书
 郑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
 河南工伤保险条例
 不满调岗愤怒旷工被炒鱿鱼没有经济补偿金
 电子版劳动协议书是劳动合同
 自动辞职要求经济补偿金没有依据
 郑州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郑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河南申报工伤需要提交旁证材料的情形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立案指引
>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劳动仲裁立案指引

劳动仲裁立案指引

  
    劳动仲裁立案是劳动仲裁的开始,北京劳动仲裁委都是从收材料开始,收了材料审查后5日内通知是否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仲裁案件需要交的材料有:1 书面或口头申请。2提交的份数符合法律规定。举例说明:若起诉对象是单位,只有一个被申请人,立案时提交二份申请书,一份给仲裁委,一份给被申请人,如果被申请人有两个就提交三份,以此类推。当然自己还得留一份,以免最后开庭时自己没有申请书。北京各区仲裁委在立案前的收材料阶段执行标准就不一样。笔者现将海淀、朝阳和西城做一分析,此三种收材料方式代表了北京所有仲裁委在立案前的做法。朝阳劳动仲裁立案:最早不要证据,但不知何时起开启了一个仲裁的惯例:立案要求当事人提交能证明员工和用工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之间的证据,不交可以不收材料(因为收材料不是立案,仲裁委还需要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果坚持和立案人员理论,他会告诉你,那先把材料放着,但必须在申请书上写明没有证据坚持申请的语句(有没有证据或以后能否找到证据是谁也说不明白的事,立案只需要符合形式上的要件即可,实体审查在开庭后才会涉及。劳动者为什么要在申请书上写我没证据,这不是告诉对方的律师直接否认劳动关系就行,反正申请人这里没证据。这种做法在客观上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订立初衷不可谓不是南辕北辙。海淀区立案不需要证据,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海淀仲裁执法各项比较规范,虽然案件量非常大,但案件基本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日期内审结,不像某些区以案件数量多为由将劳动仲裁案件仲裁周期拖到6个月。大大超出法律规定的60天,“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规定的挺好,不执行,与白纸无异。西城区立案。西城立案与朝阳一样,需要证据,没有证据不立案。但西城有自己的特色,没证据不立案会迅速开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以拿着不予受理通知书直接上西城区法院。西城区法院的法官很理解,在一个笔者开过的庭上说,现在劳动争议案件很多,大家都互相理解一下,态度很好。但有的区不收材料,也很难开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的救济手段用尽,给劳动者造成很大的困惑。仲裁委收材料时要证据其实是出于行政效率的考虑,例如西城区和朝阳区,他们在仲裁立案后不再设一个交换证据的程序,直接通知开庭,双方当事人在开庭时可以当庭举证,中间节省一个环节。而海淀在立案后有一个交换证据的程序。在他们规定的交换时间没有提交证据的以后再提交一般仲裁委不接受。究其两种做法的原因,笔者觉得和朝、海仲裁委内部业务分工流程有很大的关系,朝阳的案件从立案开始由一个仲裁员跟到底。海淀将一个仲裁流程进行切割,每一个流程由不同的人负责。两种做法各有利弊,朝阳仲裁员工作效率低但对案件内容熟。海淀效率高但办案人员对案件接触晚。如何在工作质量和行政效率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正是我们的业务部门要研究和执行的。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上一篇:劳动仲裁告个人行吗
下一篇:劳动仲裁撤诉申请书格式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邵阳工伤律师网-文湘桂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1130号
手机:13807394353【同微信】 邮箱:122542517@qq.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