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分 类 导 航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
【伤残鉴定】
┝ 伤残鉴定
【工伤待遇】
┝ 工伤待遇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
【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
【医疗赔偿】
┝ 医疗赔偿
【医疗诉讼】
┝ 医疗诉讼
【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
【医疗鉴定】
┝ 医疗鉴定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争议仲裁中止审理申请书
 郑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
 河南工伤保险条例
 不满调岗愤怒旷工被炒鱿鱼没有经济补偿金
 电子版劳动协议书是劳动合同
 自动辞职要求经济补偿金没有依据
 郑州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郑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河南申报工伤需要提交旁证材料的情形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工伤残疾需护理级别
>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工伤残疾需护理级别

工伤残疾需护理级别

 

工伤残疾需护理级别一、工伤护理等级鉴定标准: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一般为一至四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鉴定工伤职工是否达到护理等级依据以下五个生活自理范围: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生活护理分三级:1、完全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2、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3、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部分不能护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生活护理依赖等级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工伤残疾需护理级别
二、工伤护理等级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第2款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三、相关问题理解:1、工伤伤残等级不能与工伤护理等级划等号。工伤残疾需护理级别,按照国家规定,工伤伤残等级分为1-10级,其中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工伤残疾需护理级别,一般来说,5-10级是没有护理等级依赖的,但也不排除特殊情况。2、并非1-4级工伤伤残等级都会评上护理等级依赖。工伤残疾需护理级别,一般情况下,只有1-4级的才有可能评上护理等级依赖,但不能机械地、片面地认为评为1级伤残的就应完全护理依赖,评为2级伤残的就应大部分护理依赖,评为3-4级伤残的就应部分护理依赖,自然享受护理费待遇。工伤残疾需护理级别,例如,面部重度毁容评为3级,大家都清楚不需要护理依赖。而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虽然评为伤残等级为4级,但其不能自我移动,就应给予部分护理依赖。工伤残疾需护理级别,这就是说需要护理的一般在工伤伤残1-4级中产生,井非评为工伤伤残1--4级的工伤职工就必须相应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工伤残疾需护理级别,伤残等级与是否需要护理依赖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即不能简单划等号。

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上一篇:劳动者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下一篇: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是怎么规定的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邵阳工伤律师网-文湘桂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1130号
手机:13807394353【同微信】 邮箱:122542517@qq.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