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企业工伤保险缴费率将上浮,自今年4月1日起,凡去年内发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企业、工伤发生率大于10%的企业以及京煤集团系统的所有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都要上浮,这将使上述企业职工在工伤、工亡后,获得更高标准的救助或抚恤金。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参统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的规定,凡属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调整范围的企业,自今年4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费率缴费。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工伤保险行业基准缴费和浮动档次表》进行上浮,在企业现缴费费率的基础上浮动一个档次,企业现缴费费率已达到本行业类别中最高费率浮动档次的不再上浮。目前企业涉及的工伤保险缴费档次有10多档,浮动档次可能是0.2、0.3、1.2、1.5等不同档次。费率浮动后将使上述企业职工在工伤、工亡后,获得更高标准的救助或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