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分 类 导 航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
【伤残鉴定】
┝ 伤残鉴定
【工伤待遇】
┝ 工伤待遇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
【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
【医疗赔偿】
┝ 医疗赔偿
【医疗诉讼】
┝ 医疗诉讼
【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
【医疗鉴定】
┝ 医疗鉴定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争议仲裁中止审理申请书
 郑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
 河南工伤保险条例
 不满调岗愤怒旷工被炒鱿鱼没有经济补偿金
 电子版劳动协议书是劳动合同
 自动辞职要求经济补偿金没有依据
 郑州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郑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河南申报工伤需要提交旁证材料的情形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工伤鉴定标准全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简称工伤鉴定或工伤鉴定标准,这是国家于2006年发布的,也是最新的工伤鉴定标准,标准共分十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的鉴定范围 包括:
一.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二.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三.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四.旧伤复发的确认;
五.工伤与非工伤的界定;
六.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
七.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八.职业康复的鉴定;
九.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各区县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除第(三)项规定外的鉴定。

工伤鉴定标准目录:

d)四级  

 1)中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单肢瘫肌力≤2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
   5)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
  6)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
   7)面部中度毁容;
  8)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9)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10)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11)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12)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
   13)一侧膝以上缺失;
   14)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
   15)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1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18)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19)双耳听力损失≥91dB;
  20)牙关紧闭或因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21)一侧上颌骨缺损1/2,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2;
   22)下领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30cm2;
  23)双侧颞下颌关节骨性强直,完全不能张口;
  24)面颊部洞穿性缺损>30cm2;
   25)双侧完全性面瘫;
   26)一侧全肺切除术;
  27)双侧肺叶切除术;
  28)肺叶切除后并胸廓成形术后;
   29)肺叶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术后;
  30)一侧肺移植术;
   31)心瓣膜置换术后;
   32)心功能不全二级;
  33)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流食者;
   34)全胃切除;
  35)胰头、十二指肠切除;
  36)小肠切除3/4:
  37)小肠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切除;
  38)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39)外伤后肛门排便重度障碍或失禁;
   40)肝切除2/3;
   41)肝切除1/2,肝功能轻度损害;
   42)胆道损伤致肝功能中度损害;
   43)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44)肾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45)输尿管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46)永久性膀胱造瘘;
   47)重度排尿障碍;
  48)神经原性膀胱,残余尿≥50 mL;
   49)尿道狭窄,需定期行扩张术;
  50) 双侧肾上腺缺损;
  51)未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52)尘肺II期;
   53)尘肺I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中度低氧血症;
   54)尘肺Ⅰ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55)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需安装起搏器者);
   56)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
   57)免疫功能明显减退。   

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上一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下一篇:脚骨折工伤等级鉴定分析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邵阳工伤律师网-文湘桂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1130号
手机:13807394353【同微信】 邮箱:122542517@qq.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