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津贴能否一次性支付
虎年的春节,让四川籍农民工李剑雪感到很宽心。春节前,在广西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他终于一次性领到了30多万元工伤赔偿款,长达一年的维权之路由此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他打算用这些钱在老家做个小生意。
2008年2月9日,四川省巴中市曾口镇农民李剑雪只身来到广西苍梧县一家私营的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工作,主要负责在冷轧车间铣料。11月9日下午,李剑雪像往常一样在铣料机前工作。“哎呀!”他突然一声惊叫,只见他的右上肢被卷进了机器中,机器巨大的挤压力让李剑雪顿时感到一阵锥心的疼痛。工友们立即把李剑雪送到医院。
2009年4月17日,苍梧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剑雪为工伤。同年6月19日,梧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李剑雪的工伤作出了三级伤残的鉴定。7月9日,李剑雪就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向苍梧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9月10日,县仲裁委裁决不锈钢制品公司向李剑雪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长期待遇等各项费用共计30多万元。
9月25日,不锈钢制品公司不服仲裁委的裁决,向苍梧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锈钢制品公司认为,不应一次性支付这笔巨款,因为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三级伤残的除了保留劳动关系外,退出工作岗位后,可依法享受2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每个月领取工资80%的伤残津贴。苍梧县法院支持了不锈钢制品公司提出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的请求。
李剑雪全家居住在四川,他担心不锈钢制品公司无法保障他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每月按时领到伤残津贴,更担心不锈钢制品公司把公司的财产和办公场所撤离搬迁,这样他的伤残津贴就更难保障了。
2009年底,李剑雪和家人来到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12月25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作为李剑雪的委托代理人,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提出由于不锈钢制品公司没有为李剑雪缴纳工伤保险,使他无法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伤残津贴,只能每月从单位领取。在这样漫长的领取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出现经济效益下滑、经营困难、破产、领导更换等问题,李剑雪的伤残津贴支付很难得到保障。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一至三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以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供农民工选择”的规定,农民工伤残津贴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长期支付。因此,李剑雪要求不锈钢制品公司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金于法有据。
2010年1月21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意见,认为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金更有利于保护农民工李剑雪的合法权益,遂判决不锈钢制品公司向李剑雪一次性支付30多万元工伤赔偿款。
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