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租房职工住 职工洗澡身亡算工伤
洗完澡忘关热水器,然后关好门窗就睡了……这一粗心大意导致4名油漆工过度吸入一氧化碳中毒身亡。仲裁委员会认为包工头提供的住房存在安全隐患,裁决其赔偿一小工家属11万余元。包工头不服裁决告上法庭,成华法院将于近日作出判决。 2004年底,20岁的油漆工袁建刚被包工头夏某某聘用,并住进了夏为几名小工租在成都崔家店的一套住房内。当年12月31日晚,袁等4人轮流洗过澡后就睡了。 第二天,惨剧发生了:袁建刚等4名小工死了!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发现门窗紧闭,热水器也没有关。死因很快查明,袁建刚等4人是因过量吸入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警方及相关部门勘察现场后得出4条结论:该案不是刑事案件;民工缺乏常识;管理不到位;房主装修后对热水器的选用、安装不当。惨剧发生后,夏某某分别向死者家属支付了一笔安抚钱。 而事后,袁建刚的母亲认为,既然夏某某租用的住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且疏于管理,那么夏对儿子的死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去年初,袁母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夏赔偿11万余元。 去年5月,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夏某某为工人们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夏应对袁建刚的死承担赔偿责任。仲裁委还认为,袁建刚属工伤,结合有关工伤的规定,仲裁委裁决夏赔偿袁母11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3.5万元,需再支付8万余元。 夏不服,向成华法院提起诉讼。 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