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江苏省人口预期寿命已达74.13岁)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下同)。患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发 40%(下同)。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的标准为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计发:
20周岁以下 20-30周岁 30-40周岁 40-50周岁 50-55周岁 55-60周岁
36 30 24 18 12 6
六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的标准为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计发:
20周岁以下 20-30周岁 30-40周岁 40-50周岁 50-55周岁 55-60周岁
30 25 20 15 10 5
七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的标准为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计发:
20周岁以下 20-30周岁 30-40周岁 40-50周岁 50-55周岁 55-60周岁
24 20 16 12 8 4
八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的标准为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计发:
20周岁以下 20-30周岁 30-40周岁 40-50周岁 50-55周岁 55-60周岁
18 15 12 9 6 3
九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每满一年发给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的标准为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计发:
20周岁以下 20-30周岁 30-40周岁 40-50周岁 50-55周岁 55-60周岁
12 10 8 6 4 2
十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每满一年发给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的标准为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计发:
20周岁以下 20-30周岁 30-40周岁 40-50周岁 50-55周岁 55-60周岁
6 5 4 3 2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