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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干了两个多月得职业病去世 家属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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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两个多月得职业病去世 家属获赔偿
干了两个多月得职业病去世 家属获赔偿
 
外来妹官昌秀在绍兴县柯桥一家个体厂上班,干了两个多月时间,就一病不起,最终去世。事后,绍兴市疾控中心出示诊断结论,认为官昌秀的死与职业病有关,系“职业性急性重度二甲基甲酰胺中毒”(职业性急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40岁的官昌秀来自湖北,第一次出来打工。今年2月28日,她到绍兴县柯桥街道红升村一家生产复合布的个体厂打工。两个多月后,官昌秀便感觉身体不适,全身黄肿。5月7日,在丈夫的陪同下,官昌秀到绍兴华宇医院检查。因病情严重,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到柯桥才两个多月,哪来的钱治病?向老板借钱又借不到,只好回湖北老家看病。

数天后,官昌秀返回老家,入住襄樊市第四医院,被诊断为“急性重症肝炎”,病情越来越严重。6天后,她又被转入当地最大的医院——襄樊市中心医院,被诊断为“急性中毒性肝坏死”。期间,官昌秀的病情一直没有好转,肝功能持续异常,肝细胞坏死严重。7月11日,官昌秀去世。

官昌秀死亡后,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作出法医病理学鉴定书,认为官昌秀“系中毒性肝病、亚急性肝坏死致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随后,绍兴市疾控中心出示的诊断结论,也认为官昌秀的死与
职业病有关,系“职业性急性重度二甲基甲酰胺中毒”(职业性急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经劳动部门查明,官昌秀生前系严某开办的个体厂的雇工。其所犯
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依法认定为工伤

12月6日,记者从绍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在劳动部门的调解下,官昌秀的家属与原个体厂主严某达成了协议:由严某一次性支付给官昌秀家属14万元赔偿金。

    据了解,官昌秀的家属为医病已耗尽家财,无力再打旷日持久的官司。所以,当严某抛出赔偿底线后,考虑再三还是接受了协商解决的办法。这14万元钱,包含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医药费、尸检费、停尸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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