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友正在照顾半身不遂的王富友。
躺在冰冷的医院里,眼看着病情不断地恶化却无力承担治疗所需高额的医疗费用,环卫工人王富友和家人真是犯了愁。今年1月7日,王富友在沙河口区大庆街附近摔倒后,被人送入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救治,确诊为脑出血。虽经抢救保住了性命,但由于一些特殊原因,他目前面临治病难。
环卫工人:
突然摔倒在地
今年58岁的王富友至今未婚,最近几年一直从事环卫工作。去年5月,因我市环卫系统改革,目前王富友属于大连市汇达清洁有限公司的员工。躺在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的病床上,半身不遂的王富友,回忆起了1月7日所发生的事情,“当天,我和几个同事在大庆街附近工作,期间我去卫生间,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摔倒了,当时感觉是地上有东西把我绊倒的。”他说:“等我醒过来时,我已经被送到医院了,从那以后,我就无法动弹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天,有人发现晕倒在地上的王富友后,通知了其他的环卫工人。随后,王富友在抢救室度过了10个难熬的日夜才苏醒过来。医生诊断为,突发脑出血。
困难:
独身重病号面临救治难
记者了解到,到现在为止,王富友已经花了近3万元的医疗费用,因为他是独身,生活又不富裕,除了单位交付的万余元费用外,其他费用都是家人东凑西借的。“我都60多岁了,生活也不富裕,还得帮弟弟到处借钱。”王富友的哥哥说。在病房内,提起王富友的病,几位病友都表示惋惜,“他没有钱了,最近几天连药都买不起、饭也吃不上,我特意让老婆从家里做点饭带过来给他吃,太可怜了。“一位病友告诉记者。
目前,王富友的左半身毫无知觉,如果不继续治疗,恐怕以后王富友只能瘫痪在床。但高额的医疗费,着实让王富友犯了难。“我问过几家养老院,像弟弟这样的,最便宜的每个月也需要1000多元,这笔钱我们根本拿不起。”王富友的哥哥说,“弟弟还没有医疗保险,无法享受到相关政策。我们想申请工伤,但也遇到了麻烦。”
公司:
没有医保有特殊原因
王富友的哥哥告诉记者,他们曾向所属的清洁公司提出赔偿申请,但直到现在问题也没有解决。记者采访了该清洁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正常规定,公司的环卫工人都缴纳医疗保险等,但王富友属于特殊情况,“在去年到公司工作前,王富友曾11年没有缴纳医疗保险,这导致我们无法给他正常缴纳医疗保险,我们曾提出建议,希望他补齐11年的医疗保险,可是对方没有同意。”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这次王富友受伤,并不符合相关工伤规定。我们已经垫付了1.2万元医疗费,之后的治疗我们也在想办法。我们也希望民政、慈善总会等部门能给王富友提供相关帮助。”
律师:
是否为“工伤”有争议
16日下午,辽宁诚事律师事务所的任厚诚主任谈到此问题时认为,王富友是否属于工伤确实存在争议,按照相关规定,其应该不属于工伤范畴。任厚诚主任介绍,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从这点上,王富友不构成工伤条件。
此外,《条例》中还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等同视为工伤。他在这点上也不符合工伤。”但是,任厚诚主任也指出,王富友所患的脑出血是指非外伤性脑实质内血管破裂引起的出血,但常会因用力、情绪激动等因素诱发,大多在活动中突然发病。因此,对于王富友的病情是否能被认定为是“工伤”仍有争议。
目前,王富友的亲属还在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拿出一套解决办法,解决王富友治疗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