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四部委联合修订并起草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向社会征集意见。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一项条款便是:中暑死亡视为工伤。记者了解到,中暑一直被列入职业病目录中,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该症状属已过性症状,加之不少劳动者不知道该如何申请和认定工伤,很多单位都会在此问题上“钻空子”。昨天,记者采访了济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详解职业病界定和工伤申请认定的问题。
记者 张雯雯
市民疑惑
有的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中暑如何算工伤
意见稿中规定,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劳动者被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须承担多种费用,因此不少单位都会“推诿扯皮”。
“中暑后多喝点水,坐在阴凉的地方休息一会儿,症状就消除了,除非出现昏厥、呕吐等重症中暑才会去医院,一般情况下都不愿折腾。像这种情况怎么认定工伤?”市民张先生说。而也有不少市民表示,在工作期间中暑后,工伤认定先由单位申报,倘若单位不给申报怎么办?
34℃工作时
中暑算工伤吗
办法对“高温天气”做了明确规定,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有了35℃的明确规定,相信用人单位都不敢贸然让劳动者高温作业,但也引起了人们的又一个疑问:34℃或以下同样闷热天气中,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中暑后,算工伤吗?
环卫工人朱师傅主要负责和平路段的清扫工作,冬天扫雪不可怕,最怕的就是夏天顶着烈日干活。“虽然中午都停工休息,但入伏之后,早上太阳一出来就热得受不了,34℃和35℃的体感没有区别,这要中暑了怎么算?”朱师傅对记者说。
专家解析
中暑属已过性症状
要到职业病医院鉴定
济南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高温中暑不容易认定工伤。“通常中暑后经简单处理就能恢复正常,属已过性症状,只有那些中暑后无法继续工作,确需住院治疗或由中暑引发其他病症时才会涉及到工伤认定。”该负责人对记者说。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一旦在工作过程中中暑,必须先得申请职业病防治部门的鉴定。然后凭着职业病鉴定机构开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该负责人说:“劳动者必须到指定的职业病医院进行鉴定。目前,济南市职业病指定鉴定医院有省职业病医院、济南医院、省立医院职业病科、铁路医院职业病科4家。”
中暑认定工伤不只看温度
只要认定为职业病就可申请
我国职业病目录共分10大类115种,其中,中暑属于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目前,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我们现在把中暑认定工伤不只看高温作业当天的温度,还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作业环境的湿度、周边环境等。更主要的是,申请认定工伤必须先去职业病鉴定,只要有了职业病指定机构的鉴定证明,我们就会按程度认定工伤。”济南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
■ 申报须知
用人单位一个月内先申报
个人申报最晚
不能超过一年
记者了解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最晚不能超过1年。”济南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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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认定工伤
我省早就有
据了解,《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记者在采访中得知,中暑认定工伤,山东早就在执行。
济南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7月25日,省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通过《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因工作发生中暑的,用人单位应安排劳动者停止作业,立即救治;发生重症中暑的,用人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当地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该负责人说:“我们认定工伤,主要看有没有职业病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山东去年出台的《办法》中有了明确规定,我们的工作方向就更明确了。”
记者 张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