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01日 来源:大连新闻网 作者:仰山
去年,环卫工人于彩云在马路上打扫卫生时遭遇车祸,因当时她没有在斑马线上,被认定与肇事司机负同等责任,不属工伤。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近日,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认定于彩云为工伤。
环卫工打扫卫生被车撞伤
于彩云的老家在河南,5年前来到我市当上了环卫工人。去年11月10日早晨6点左右,她跟往常一样,穿着荧光服来到甘井子区石灰石矿路打扫卫生,正当她弯腰捡起路面上的一块碎石时,只听“砰”的一声,她被一辆迎面而来的轿车撞伤,当场昏了过去。后经医生诊断,她左颞叶脑挫裂伤,左侧硬膜下出血,颅底骨折,右侧面部外伤性面瘫,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4根肋骨骨折、右肩锁骨骨折。
去年12月6日,交警做出责任认定,于彩云因未走人行横道,与肇事司机负同等责任。
于彩云来到工伤认定部门,要求认定工伤。令她没想到的是,就是这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让她无法得到工伤赔偿。因为,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看,她未走斑马线,与肇事司机负同等责任。
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
在这种情况下,于彩云委托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帮忙。王律师向市劳动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调查当时在附近清扫卫生的两个工友,以证明于彩云受伤前确实在打扫卫生这一事实。劳动部门经调查,确认于彩云确实是在工作中受伤这一事实。近日,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认定于彩云为工伤。
记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环卫工人并无特别规定。律师认为,交警部门在进行责任划分时,一是要注意到环卫工人工作的特殊性,二是要写明环卫工人当时正在作业的情况,以便其顺利申报工伤,保护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 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