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福田区法院认定东莞徐福记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徐福记)的三种产品违规添加了抗氧化剂,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必须做出赔偿。受此消息的影响,各地徐福记产品纷纷下架。
徐福记昨日(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绝无违法添加抗氧化剂,并将依法提起上诉。会后,徐福记向《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出示了三份检测报告,三份均显示为合格。
多地下架涉案产品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日前对一消费者投诉徐福记的三样产品非法添加抗氧化剂的案件作出了判决。记者在“深福法民一初字第3924号”民事判决书中了解到,徐福记生产的芒果酥、芝麻香酥沙琪玛、落花生酥心糖在食品产品标签上标注的配料中含有食品添加剂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二丁基羟基甲苯(BHT),而根据国家标准GB2760以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TBHQ和BHT这两种食品添加剂不能添加到糕点或糖果类食品中,上述涉案产品属于糕点类食品和酥质类糖果食品,因此不合格,徐福记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应对消费者赔偿。
记者走访广州的几家大超市,发现徐福记涉案的产品在一些超市已下架,如岗顶的百佳超市;但在好又多超市,记者发现部分的涉案产品都正常陈列在货架上。据媒体报道,徐福记涉案产品在北京、上海的一些超市已经下架。
徐福记方面则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表示徐福记根本不存在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抗氧化剂的问题。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和二丁基羟基甲苯(BHT)能防止或延缓油脂或食品成分氧化分解、变质,提高食品稳定性的物质,属于食品添加剂中的抗氧化剂。
徐福记将上诉
徐福记媒体部肖小姐表示,深圳法院缺乏对专业知识的了解,造成了误解,他们会进行上诉。
徐福记表示,涉案的沙琪玛、酥心糖、糕点产品配料表中TBHQ、BHT均由原料带入,其中芒果酥中的TBHQ、BHT以及芝麻香酥沙琪玛中的TBHQ、BHT是原料食用油(食用棕榈油)带入,而落花生酥心糖中的TBHQ则为花生仁原料中带入,均非人为添加。符合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带入原则。并向本报记者提供了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东莞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相关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均显示为“合格”。
法院认为,东莞质监局的报告不足以证明涉案徐福记产品没有直接使用TBHQ和BHT,而且即使这两种食品添加剂为原料带入,并非人为添加,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与食品添加剂与标签、说明书所载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至于为何徐福记要在标签中写上不需要标示的内容,肖小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的标签是合法合规的。我们虽然在产品上没有添加,但是原料中含有这些成分。这一点也希望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有充分的知情权,不希望被检测之后再被通知,这样显得非常被动。”
“沙琪玛归为糕点类产品的话是不可以使用TBHQ等抗氧化剂,但是沙琪玛又确实经过油炸,理所当然可以理解为油炸食品,那就可以使用了。这本身就是互相矛盾的。”生产沙琪玛的一家公司的员工对记者说,当时他们的沙琪玛中含有这些成分并且被检测出来,但是由于沙琪玛属于油炸食品的解释被认可,也没有深究。
上述人士表示,徐福记如果用“油炸食品”的说法来辩解,可能会有另一种结果。
“国家标准规定,糕点类食品不能添加抗氧化剂。徐福记如果是主动添加,那么就是欺诈,如果是由原料带入,那就是明知故犯,消费者买到的是你生产的产品,你要承担第一责任。”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该事件就像塑化剂和三聚氰胺一样,看的是企业的诚信和行业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