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播到腾讯微博
卢氏县20名农民工奔赴300公里给南召县政府送“最不诚信” 锦旗
转播到腾讯微博
卢氏县20名农民工给南召县政府送“最不诚信” 锦旗
大河网讯(记者 宋向乐)尽管手拿南阳市南召县政府多部门的书面承诺,但三门峡市卢氏县80多名农民工的53万余元工资还是没能讨回。今日上午,卢氏县20名农民工奔波300多公里来到南召县,给南召县政府送去了“最不诚信”锦旗,同时送去的还有该县招商局的“违背承诺,不讲诚信”锦旗。
别样锦旗无人接受
今日上午11时许,深冬的南召县城寒风袭人。奔波了300多公里后,20位三门峡市卢氏县的农民工蜂拥至南召县政府大院,在办公楼前一字排开,站在最前面的两位民工,当场展示了两面锦旗,声称要分别赠给南召县政府和南召县招商局。赠给南召县政府的锦旗上,写了“最不诚信”4个大字,而赠送给南召县招商局的锦旗,则写着“违背承诺,不讲诚信”。
农民工送锦旗的举动不一会儿便引起了轰动,不断引起路人围观,政府大院的保安也走上前来,拦着人群不让往里走。很快,县政府的工作人员出面交涉,劝告这些农民工理智讨薪,但在近20分钟的时间内,并没有县领导出面接收锦旗。
11时20分,讨薪民工接受县政府有关人员的劝说,手捧锦旗前往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去找当天接访的副县长王洁。在那里,当民工代表上楼交涉时,楼下的农民工干脆跪在马路边,一方面希望有人出面接下锦旗,一方面向路人讲述他们的讨薪遭遇。
下午2点30分,当记者离开南召县城时,20位农民工依旧在寒风中等待结果。
施工8个月遭遇欠薪
52岁的郭治军是卢氏县朱阳关镇人,他告诉记者,2008年5月,卢氏县矿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南召兴乔金矿有限公司(下称兴乔金矿)签订了矿山开采施工合同,他和同乡王新治陆续带领80多位农民,在该矿施工了8个月,工程结算总款为78万余元,扣除已提前支付的部分,矿上尚欠61万余元(含矿山安全保证金8万元)。
2009年1月,因为不能领到工钱回家过年,30多名农民工找到南召县政府反映,当时县政府高度重视,与矿方和农民工代表先后召开两次会议,会议由时任县委办主任主持,一位副县长参加,最后达成五方认可的“会议纪要”。县政府承诺,由县政府和招商局负责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在此之前,郭治军们为防止矿主私下卖出逃走,已派人守住了部分开采的矿石。得到县政府的承诺后,这才离开了金矿。
县政府称“好心没办成好事”
“会议纪要”形成后,南召县即派工信局、招商局等领导,到兴乔金矿监督矿石外运,并与嵩县买主王平娃签订了矿石销售协议,矿石款由买方直接付给南召县招商局,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
但让郭治军们没有想到的是,几个月后再去县政府讨薪,得到的答复是:矿石由政府监督处置后,矿石款没有打给县政府,而是被兴乔金矿取走了,他们也没办法。
更让郭治军们难以接受的是,在《关于南召兴乔金矿有限公司拖欠卢氏县矿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产生纠纷一事的情况说明》中,此前所说的农民工工资,被定性为工程款,南召县政府称自己没有直接法律责任。同时声明南召兴乔金矿有限公司是外商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系香港商人周树堂,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只能对其进行督促、劝告、协调。希望民工们诉诸法律,南召县政府可以提供免费司法援助。
对于这样的结果,该县一位工作人员称:“会议纪要”是好心没能把事情办好,所以才有“政府好心办坏了事”。
到底由谁承担责任
郭治军向记者出示了这份3年前形成的“会议纪要”,其主要内容为:由招商局牵头,整顿办、黄金局和黄金公司各抽调一名领导及企业代表高伯成组成矿石销售监管小组,负责监管兴乔公司矿石销售事宜;销售数量以人民币60万元为止,其余矿石原地封存;货款结算由监管小组带领兴乔公司有关人员共同办理,现金由招商局直接存管,主要用于支付三门峡农民工工资53.64万元、南召黄金公司4万元(由黄金公司负责,用于暂付原兴乔金矿23位农民工工资);双方要共同遵守上述意见,谁违反谁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郭治军说,当时如果没有县政府出面,他们守着的那批矿石也不会被私下卖掉,现在,矿石卖了,钱也没了,企业也改制了,老板也回香港了,县政府的承诺也打了水漂,让他们到哪里去讨薪?
郭治军承认,送锦旗的行为他们也觉得不妥,但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这的确是我们对当地政府的评价”。
(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