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王迎节 余淼2014-01-07
阅读提示 | 春节临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就像“季节病”,再次“病发”于这个冬天。如何保障遭欠薪的农民工拿回自己的血汗钱,回去过个团圆年?昨天上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决定在全省开辟讨薪维权“绿色通道”:开通热线,24小时接受农民工投诉,启动欠薪查处“快进模式”,帮农民工第一时间要回血汗钱。此外,部分农民工还能得到由政府先行垫付的工资或生活费。大河报记者获悉,这是自去年11月20日,省人社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来的又一次强力部署。
数据播报
本报俩月收到20余条讨薪投诉线索
“元旦、春节期间,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易发、多发期。”昨天上午的通气会上,省人社厅副厅长刘延光如是说。
昨天下午,记者查阅本报新闻热线平台发现,近期,市民频频打来热线反映类似线索:郑州紫荆山路与航海路交叉口,100多位农民工拉横幅讨薪把路给堵了;郑州南四环附近某市场门前,农民工为讨薪堵门不让商户出入……
粗略统计,仅去年10月~12月期间,这样的投诉就达20多条。
“2013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因素的影响,加之建设施工领域普遍存在资金不到位、违法分包、挂靠分包和层层转包等问题,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形势严峻。”刘延光介绍说。为此,省人社厅决定即日起至1月20日,联合公安、住建、司法等8个部门,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去年16名老赖被追究刑事责任
辛辛苦苦干了一年活儿,到年底却拿不到应得的血汗钱……拖欠农民工工资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个别老板的无良耍赖。
对此,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张荣瑞说,必须依法加大对“老赖”的惩治力度。“去年5月,省人社厅协助省高院,出台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标准。即拖欠个人劳动报酬8000元、集体劳动报酬4万元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为打击欠薪,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依据。”
据统计,2013年,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8起,其中13起被法院依法宣判,16名欠薪逃匿者被追究刑事责任,追回了农民工工资620多万元。
强力举措
3部门祭出8把利剑,帮农民工讨薪
农民工如遭遇欠薪,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要回自己的血汗钱?昨天上午,记者采访获悉,省人社厅已联合公安、住建、司法等8个部门,提供了众多途径。其中,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等3部门更是祭出8把利剑,专治欠薪老赖——
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开通24小时投诉电话:0371-69690305,全省范围内“一地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受理”。
接到投诉后,立即启动欠薪案件查处“快进模式”——“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如果拒不整改,将提交给当地公安、检察等机关,强制处理。
启动工资保障金和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部分农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另外,如因拖欠含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造成拖欠工资问题,省人社厅劳动监察部门将联合建设部门,分工促成快速解决。
省总工会
农民工遭遇欠薪可到当地工会帮扶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或法律咨询,工会没有执法权,但可以联合人社厅等部门,督促相关企业,支付清欠。
可拨打24小时职工维权热线12351,寻求法律帮助。
郑州市总工会
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设立农民工维权服务窗口,指定专人接受咨询和投诉。工会12351职工维权热线,对受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工会引导、支持和帮助农民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对经济确实困难的建议法院给予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
对重大疑难、群体性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会向法院、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发函催办,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亮点解读
提前垫付的应急周转金,这钱谁出?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省人社厅联合8部门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至今已有9个年头。除了加强合作和对建筑、交通、水利施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重点排查外,今年,联动部门还强化了工资保障金和应急周转金的运用。
据刘延光介绍,新的措施施行后,一旦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会同公安等部门迅速介入,并启动建设、人社部门负责的工资保证金和各市、县负责的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或生活费。
“去年,河南泌阳拿出300万应急周转资金,用来垫付遭遇欠薪的农民工工资,今年该市又准备了180万。”人社厅劳动监察局支部书记尚文卿在受访时说。至于工资保证金,尚文卿介绍,这一资金由各地住建部门掌控,收取自住建领域的开发商或承包商。
案例披露
郑州一服装水洗厂
拖欠工资被点名
发布会还对2013年4起欠薪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其中安阳市内黄、汤阴两县各一例,都是“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另两例分别发生在郑州市中原区和驻马店市确山县,前者是郑州市凯达服装水洗加工厂拖欠员工工资,后者是双河王堂砖厂拖欠工人工资。
2012年10月,李某等人投诉“包工头”伍某拖欠他们工资22万元。经查,伍某承包了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都商城的部分木工活。被投诉后,伍某领取了李某等47人共计22万元工资后携款逃跑。2013年10月24日,内黄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伍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并责令其退赔李某等47人工资22万元。
被曝光的还有郑州市凯达服装水洗加工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经查,该厂停业后,其法人谢某拖欠13名员工工资约15.8万元,并把所有财产进行了转移,并更换了手机号码。中原区人社局将此案移交当地派出所。2013年12月24日,中原区人民法院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目前谢某家属已将拖欠款项15.8万元如数支付。
相关链接
治理工资拖欠
部分法律依据
对拖欠工资行为最严厉的处罚体现在刑法修正案(八),修正后的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3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据新华社 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