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10月12日在济南召开的第十四届全国大中城市工伤保险经验交流会上获悉,为加强工伤预防,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开始推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完善工伤保险奖惩机制。对于安全生产抓得好、工伤事故少的企业,将其工伤保险费率下调10%―40%。对于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伤事故频发的企业,将其工伤保险费率上调10%―40%,以示警戒。
济南市自1998年起启动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工作,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参保人数达130.9万,参保单位3.9万家,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5.7万人次,支付总额达7.7亿元。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市目前已基本建立起预防、康复、补偿一体化的工伤保险体系。在工伤鉴定方面,济南市选配了一支高素质的医学专家队伍,并通过不断增加鉴定专家数量、每次鉴定时安排四分之一的新人参加等措施,提高了工伤鉴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