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仇日红)记者昨晚从宝安警方获悉,11月9日,发生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强奸案的涉案犯罪嫌疑人杨喜利因涉嫌强奸罪被宝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专案组民警介绍,案件发生后,警方全面收集各方面的证据,除了收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受害人的陈述之外,还依法调取了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显示,犯罪嫌疑人杨喜利对受害人王某实施了勒颈、拉扯、殴打等行为;现场未发现杨喜利携带铁棍、电棒等工具,也未发现其有持棍棒打砸店铺的行为。另外,录像显示当日案发时,除受害人王某及其丈夫外,店铺内没有其他亲属及员工。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杨喜利与受害人王某的丈夫杨某系同乡和小学同学,自今年9月份起与杨某一家和王某的来往较为密切。今年10月,王某明确表示不愿意再与杨喜利来往,但被杨喜利继续纠缠。案发前一天(10月21日)晚上,杨喜利乘杨某不在家再次纠缠王某,并声称第二天会再来。王某夫妻商量,若杨喜利再来纠缠就报警。案发当日(10月22日)下午,王某丈夫杨某交代其员工对外称自己去东莞办事未回,实际上于案发前和案发时藏匿于店铺内卧室隔壁的杂物房里。当晚9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杨喜利酒后再次来到王某家纠缠王某,其间有勒颈、拉扯、殴打等行为。21时50分许,杨喜利尾随王某进入卧室对王某实施强奸。21时55分,藏匿在杂物房内的受害人丈夫杨某打电话报警,犯罪嫌疑人杨喜利被当场抓获。
调查证实,虽然犯罪嫌疑人杨喜利与受害人王某此前相识并有来往,但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案发当天杨喜利的行为确已涉嫌强奸犯罪。现犯罪嫌疑人杨喜利已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