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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焦点媒体称“77元廉租户”因家庭收入超标被令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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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77元廉租户”因家庭收入超标被令退房

媒体称“77元廉租户”因家庭收入超标被令退房

2011年11月17日04:52新京报
 

转播到腾讯微博
北京77元廉租户主郭春平现身驳网络谣言(图)

资料图:郭春平

本报讯 (记者马力 张太凌)媒体报道北京有廉租房承租家庭因收入超标,是否要退出廉租房的问题。

昨天,记者从市住房保障部门了解到,全市已启动了廉租家庭的年度复核工作,目前复核的工作正在进行中。如果承租家庭收入超标,应取消资格。但符合条件的话,还可以申请公租房等其他类型的保障房。

廉租房复核为常态

市住保办表示,复核是每年都要进行的常态化管理工作。今年10月中旬,全市各区对本区廉租房申请家庭住房、收入、资产情况进行复核。按照有关规定,如果保障家庭年收入超过廉租家庭保障条件,应由区县住保部门取消该家庭廉租房保障资格,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廉租家庭,应实行退出。

退廉租房有6个月“缓冲”

住保办表示,为妥善解决这些家庭住房困难,按照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的原则,被取消资格的廉租房申请家庭,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可申请公租房,继续承租原有住房,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并可申请相应的公租房租金补贴。另外,这些家庭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经适房或限价房等其他保障房,解决住房困难。

根据有关规定,对既不符合廉租房条件也不符合公租房条件的承租家庭,由区县住保部门取消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责令其在6个月内退回廉租房,或按照两倍公租房标准租金缴纳租金。

■ 个案

媒体曝廉租户收入超标被令退房

称其失业金上涨及女儿工作,家庭人均月收入超960元申请标准

本报讯 昨日,有媒体报道,“77元廉租户”郭春平因家庭收入超标,被要求退出廉租房。

郭春平家门紧锁

失业人员郭春平与女儿承租的廉租房,位于朝阳区常营丽景园小区9号楼二层的一处45.99平方米的两居室。

据小区资料显示,常营丽景园9号、10号两栋楼为朝阳区首批廉租房实物配租住房,产权属朝阳区廉租住房管理中心(简称廉租中心)所有。

昨天,郭春平家门紧锁,记者多次试图与之联系,均未果。

记者看到,郭春平所居住的楼房共20层,每层有10余户住户,目前基本住满。该楼有一居和两居室两种户型,建筑面积三四十平方米左右,租金70至80元不等。该楼内住户老人和残疾人居多,多位受访住户表示自己依靠低保生活。

“我每月低保300多元,老伴1000多元,勉强能维持生活。”18楼的一位住户表示,月租数十元的廉租房,让自己有了安身之所。

房租已交到年底

媒体报道,郭春平称,10月17日北京朝阳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告知她,将要求其退还廉租房,原因是女儿工作及自己失业金由600元涨至78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1150元左右,超过了960元廉租房申请标准。

廉租中心常营站工作人员表示,廉租房的审核等工作由廉租中心负责,房租由廉租中心派员上门收取,根据目前反馈的信息,郭春平的房租已经交到了今年年底。

■ 背景:

廉租房准入标准历次调整

●2005年,城八区将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0元)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

●2008年,本市远郊区县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09年,全市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统一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97元,与当年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持平。

●2010年,全市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人均月收入在960元(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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