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分 类 导 航
【新闻焦点】
【热案报道】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A380机翼细微裂纹事件或系劳资纠纷有关
 加拿大多伦多化解劳资纠纷签订临时集体合同协议
 部分垄断国企招工仍对内部倾斜
 民工因南召县政府承诺4年未兑现送最不诚信锦旗
 中国古代十大酷刑刑罚常识
 26岁女县常委:破格升迁样本
 吴静钰卫冕跆拳道女子49公斤级冠军
 临时工高空坠落致残由建筑企业承担工伤责任
 乒乓球女子团体卫冕奥运会冠军
 郑州40家事业单位招253人
新闻焦点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周四开庭 指控数额缩水八成多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周四开庭 指控数额缩水八成多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周四开庭 指控数额缩水八成多

2011年12月12日00:45金羊网曹晶晶
 

转播到腾讯微博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周四开庭 指控数额缩水八成多

河南偷逃368万天价过路费案曾备受关注

转播到腾讯微博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周四开庭 指控数额缩水八成多

时军锋

转播到腾讯微博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周四开庭 指控数额缩水八成多

时建锋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本周四开庭

河南平顶山市鲁山检察院的起诉书里,指控数额从368万变为49.23万

备受关注的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定于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开庭。昨日,该案被告时军锋的辩护律师、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的王永杰律师向记者透露,当天,平顶山市鲁山县的鲁山法院审理案件的刘法官,通知其案件的开庭时间。至此,“天价过路费案”经历了近一年的侦查、起诉之后,终于要拉开了公开审理的大幕。》》》天价过路费案专题回顾

指控数额剧减被告律师也困惑

王永杰律师说,上周他收到了鲁山检察院的起诉书。起诉书里说明,将时建峰、时军锋两兄弟的案子合并审理。而起诉书里指控的案情与之前并无变化,但是指控犯罪的数额与原审的数额有了巨大变化。原审的指控数额是368万,而起诉书的数额变成了49.23万。王永杰律师表示,鲁山公安局为了慎重起见,曾经重新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兄弟俩偷逃的过路费的总额,最后的数字是361.9万,与原审指控的数额相差近6万。但为何鲁山检察院指控的数额又变成49.23万?王永杰表示他也非常迷惑。

被告律师提管辖异议但未被采纳

在法律程序上,王永杰认为不应该由鲁山法院审理,原因是担忧一审由鲁山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将再次回到平顶山法院,而平顶山法院当时是以无期徒刑重判了时建锋。王永杰预测,一旦时建锋、时军锋一审在鲁山法院被判有罪,他二人几乎难有二审救济的机会,法律规定的二审上诉权利被变相剥夺。

他曾向鲁山检察院提出过异议,但未被采纳。他表示今日将再次向鲁山法院提出异议。此外,王永杰律师还将申请收费站站长王欢、李占峰,武警许昌支队张新田、李金良等23人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高院院长曾表示再审时将直播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对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再审时将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和电视直播。还要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网友来参加旁听。还准备采取群众代表或者陪审团形式进行陪审,借助各种力量和我们的法官一起来实现案件的公正审判。”由于昨日是休息日,记者未能从鲁山法院了解到直播方面的准备情况。

事件回顾

2010年10月17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河南农民时建锋: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时建锋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购买伪造的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悬挂到自己购买的两辆自卸货车上,雇佣他人驾驶车辆,通行郑石高速公路运送沙石,累计骗免通行费368万多元。

2010年12月2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

2011年1月11日,媒体报道后,此事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不少网友对是否应以无期徒刑来惩罚逃费者以及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提出疑问。随后,时建锋在判决后翻供,称其弟弟时军锋与自称武警官兵的张新田、李金良签订一份合同,时军锋向对方支付120万元,对方保证其悬挂军车牌照被查扣时,派车派人及时排除。

2011年1月14日时建锋的弟弟时军锋投案自首,16日平顶山中院对天价逃费案启动再审,该案主审法官被撤职,17日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此案撤回起诉,交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11年7月初该案由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侦结,移交至鲁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1年9月,案件被鲁山检察院起诉至鲁山法院。新快报 记者曹晶晶

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上一篇:气候大会苦谈14天敲定新协议 解振华斥发达国家
下一篇:新疆4名醉酒押运员当街抢市民香烟 用枪指民警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邵阳工伤律师网-文湘桂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1130号
手机:13807394353【同微信】 邮箱:122542517@qq.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