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分 类 导 航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
【伤残鉴定】
┝ 伤残鉴定
【工伤待遇】
┝ 工伤待遇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
【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
【医疗赔偿】
┝ 医疗赔偿
【医疗诉讼】
┝ 医疗诉讼
【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
【医疗鉴定】
┝ 医疗鉴定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争议仲裁中止审理申请书
 郑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
 河南工伤保险条例
 不满调岗愤怒旷工被炒鱿鱼没有经济补偿金
 电子版劳动协议书是劳动合同
 自动辞职要求经济补偿金没有依据
 郑州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郑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河南申报工伤需要提交旁证材料的情形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因工伤出勤该如何考核
>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因工伤出勤该如何考核

                     因工伤出勤该如何考核

  我因工作原因造成身体伤害,对于如何计量工伤出勤的考勤有如下疑问:1、在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是否应以职工收到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书面鉴定结论的第二日

为出勤日?之前单位不给职工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书面鉴定结论而要求职工出勤是否合法?2、收到书面鉴定结论后,15日内提起复鉴,但单位扣押工伤病例本且不

让复鉴,此15天单位算作旷工,是否合法?因扣押病例本使我无法提起复鉴,单位应承担何责任?3、工伤鉴定结论应单位给付还是劳动鉴定委员会给付工伤职工

?4、给付鉴定结论有何收到手续?
律师建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由用人单位领取并签收后,应当及时交给工伤职工。职工在收到鉴定结论后,对结论有异议的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提起复鉴,

单位不应扣押病例材料。如果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之前,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仍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您表述的情况,感觉

到您就上述问题与用人单位存在争议,建议您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仲裁员依据事实情况和双方举证情况,进行公平、公正的裁决。

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上一篇:残疾军人是否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
下一篇: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发放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邵阳工伤律师网-文湘桂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1130号
手机:13807394353【同微信】 邮箱:122542517@qq.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