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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鉴定医疗鉴定企业工伤申告、享受待遇规定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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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伤申告、享受待遇规定范本

  企业工伤申告、享受待遇规定范本

 
1、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局属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必须在12小时内电话告知局社保处和局安监办及时记录。局属用人单位经办人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申报,按《发生工伤事故申告登记表》及时填报(传真方式)。
2、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为多少?
    工伤认定的申请应由局属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20日内,向安监办提出。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导致工伤不能在时限内认定、直接影响工伤职工正常享受待遇,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局属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申告)
3、关于工伤职工就医的程序?(工伤保险申告)
    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局属用人单位要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当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经抢救治疗后病情基本稳定的,可按居住地就医方便原则送西安、安康、汉中工伤保险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其费用先由局属用人单位垫付。
4、工伤认定前发生的费用由谁负担?
    只要局属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完整的工伤认定材料,局安监办及时进行了工伤认定的,局社保处专职人员将持西安市劳动局出据的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西安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待遇支付手续,待资金到位后及时返还给局属用人单位。
5、工伤职工认定工伤后仍需住院治疗的如何办理就医?
   (1)工伤职工认定工伤后在西安市工伤定点医院需要继续治疗的,局属用人单位要及时告之局社保处,由局社保处专职人员持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告之西安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通知医院实行挂帐管理。工伤职工出院时,应由就诊医院提出停工留薪期(工伤医疗期)的意见。
   (2)工伤职工在西安市以外的地区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工伤的费用,先由局属用人单位垫付,然后凭完整的相关材料办理报销手续。
6、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享受哪些待遇?(工伤保险申告)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病情痊愈,终结医疗后,终止停工留薪期,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或者鉴定结论作出以后,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经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由局属用人单位将工伤人员相关材料报局劳人处、呈递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有关待遇。即需要诊断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可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局属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有关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按照规定配置,国产普及型的所需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终结工伤复发的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局劳人处征得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再由局社保处专职人员携材料到西安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后,工伤人员方可到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急诊可先入院,但必须在入院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手续。
7、局属用人单位如何办理人员增减变动?
    凡有新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军工、局外新调入人员和员工正式办理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及死亡人员的,局属用人单位必须在次月15日前及时填报《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一式两份)
    工伤保险登记实行参保职工实名制。因为局属用人单位不能按时填报《增减明细表》的,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而造成工伤人员的工伤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申告)
8、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应携带材料注意事项?
    ⑴、医疗(康复)待遇、1—10级伤残待遇、工亡待遇、辅助器具费用均要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医疗诊断证明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重要资料均需妥善保管,这些都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可缺少的证明材料。
9、申请工伤医疗(康复)待遇应携带哪些材料?
    ⑴、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号码及姓名、需于各用人单位上报工伤保险数据    库的身份证号码及姓名、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的身份证号码及姓名三者相一致。
    ⑶ 、疗诊断证明书;
    ⑷ 、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费用清单;票据要求正规税务发票并加盖所在医疗单位的收费专用章,且姓名与身份证相符。
    ⑸ 、门诊病历及复印件、复式处方;
    ⑹ 、住院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复印件、;
    ⑺、经同意的《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⑻、其他相关资料。
10、交通事故(包括其他民事案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应携带哪些材料?
    ⑴、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者逃逸的,需出具交警部门的证明且用人单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后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保证书;
    ⑷、其他涉及民事赔偿责任的,提供公安等政法机关的认定结论资料。
11、申请工亡待遇应携带哪些材料?
    ⑴、西安市劳动局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死亡证明;
    ⑷、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提供;
    ①、被供养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被供养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与死者的关系及经济状况证明;
    ③、民政部门出具的被供养人为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
    ④、工亡职工的养父母、养子女的公证书;
    ⑤、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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