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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鉴定医疗鉴定2011年福建工伤保险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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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工伤保险基数

   2011年福建工伤保险基数

 
  各社会保险代办的代理单位、劳务派遣合作的用工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0]27号)、原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劳社保[2010]80号)和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办理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增减和缴费基数变动的通知》(榕社保[2010]159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函告如下:-2011年工伤保险基数
  一、工伤保险缴费基数-2011年工伤保险基数
  2011年1月至6月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535.2元/月。
  二、养老、工伤、生育增减员
  按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要求,工伤生育待遇享受是以养老保险正常参保缴费为前提,如养老保险未减员造成我单位无法增员,将直接影响工伤生育待遇享受,请贵单位通知我单位增员时一定要求参保人务必做好原单位养老保险减员手续,否则产生问题由贵单位承担。
  工伤、生育申报平台根据增员记录进行托收缴费,如贵单位通知我单位增员后又减员再增员,因增员记录多次,将造成工伤生育要缴费多次,请贵单位报增员后不能再减员后再报增员,否则造成多次缴费,产生问题由贵单位承担。
  三、失业保险缴费费率-2011年工伤保险基数
  从地税部门了解,2011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恢复为2%,个人仍为1%。如有变化另行函告。2011年工伤保险基数
  贵单位与我中心签订《劳动人事代理协议书》或贵单位与我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中有关条款与本函不一致,以本函函告为准。收函后,请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回传我单位相关专员。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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