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简析,在石材厂打工的肖某,工作中受伤不幸身亡。死者亲属与厂方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劳动部门就其申请作出了工伤认定后,厂方却不服,开始信访。信访部门告知其此事可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厂方遂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经过认真审理,认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并无不当,维持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这一双方都信访的争议很快就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得以解决。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行政复议机构始终坚持了二项制度:一是坚持引入听证程序制度。出台了《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若干规定》,专门设置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室。对申请人要求或重大复杂的案件,公开听证审理。二是坚持和解调解制度。近些年来,温岭市坚持采取以协调为主、决定为辅的方式解决了约二分之一的行政复议案件。如对一起涉嫌非法营运案,召集人大、政协、法院和交通局一起研讨,认定有执法陷阱问题,被申请人退还了5000元的罚款,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