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伤险条例醉酒出事不再算工伤,国务院发布新修改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于1月1日起实施。昨日,市人社局解读相关政策时称,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金标准大幅提高了,有望达到34万余元,并实现全国“同命同价”。而对市民关心的“上下班途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应酬陪酒出事算不算工伤”等问题,新《工伤保险条例》也给出了明确答案。此次条例修改的我市参保职工受惠者达260万。(新工伤险条例)醉酒伤亡不算工伤旧规:“酒烈士”算不算工伤存争议,新规:明确规定不算,3年前,南京某中学一名会计因陪劳动部门领导喝酒后猝死,学校打算为猝死会计申请工伤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在此次修改中,这一问题也有了明确答案。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新工伤险条例)为让更多低收入者加入参保大军,扩大中小企业参保覆盖面,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低收入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将由现在执行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降低到40%。假设某职工月工资900元,按照以前最低要按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标准缴费的话,则每个月个人需缴纳123.92元养老金(2580元(去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60%)。在假设全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不变的情况下,随着明年缴费基数门槛的降低,该职工只需月缴纳82.56元(2580元×8%×40%),相比之下每个月少缴纳40余元,企业的缴费也会相应降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市民,可以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1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于下月20日前到当地社保部门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