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劳动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终结的一种方式,是指除劳动合同解除之外劳动合同
法律效力终结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和劳动合同解除所导致的后果是一样的,即依法终结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但两者之间存在明显区别,主要表现在:
1.终结劳动关系的时间不同。劳动合同终止更多的是劳动合同目的实现之后的正常终结,如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或者是由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丧失劳动合同月体资格、导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而不得不终结,是在劳动合同的目的完全实现之前基于双方或者一方的意思表示提前结束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终结劳动关系的事由不同。劳动合同终止的事由包括三方面: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二是基于客观事实或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丧失合同主体资格,如劳动者依法休并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而劳动合同解除的事由是双方或单方当事人依法做出的终结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
3.终结劳动关系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比较简单,当事人只需按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即可。而解除劳动合同程序相对复杂,并且不同的解除方式中程序要求差异较大。
4.争议处理过程中的举证责任不同。在劳动合同终止争议处理过程中,通常实行一般的证据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在劳动合同解除争议处理过程中 ,对因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