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最新工伤赔偿协议书范文
原告刘某。被告某金属有限公司。法院于2009年1月6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刘某诉被告某金属有限公司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工伤赔偿协议书范文如下:
一、被告某金属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刘某工伤赔偿款人民币5万元,此款被告分别于2009年4月、5月、6月、7月与8月底前各支付1万元给原告。
二、被告某金属有限公司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刘某律师代理费2,000元。
三、若被告某金属有限公司逾期支付本协议第一、第二项约定的任何一期钱款,原告有权就剩余钱款一并申请执行。并且,被告应以尚未支付的钱款为本金,支付原告自2008年10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另外,被告还应另行支付给原告赔偿款1,000元。
四、本案受理费1,125元,减半收取562.50元(己由原告预交),由被告负担,此款被告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