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三级护理费给付问题,我是在部队服兵役时受的伤,2000年重新鉴定的工伤等级4级后来2002年又重新鉴定为3级,2010年4月份退休,应不应该享受护理费?要是享受的话,具体享受多少?
律师解答: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你能不能享受护理费,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