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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鉴定医疗鉴定办理职工工伤认定、领取保险待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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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职工工伤认定、领取保险待遇程序

办理职工工伤认定、领取保险待遇程序

 

办理职工工伤认定、领取保险待遇程序:
1、工伤报告:
工伤发生三天内提交“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单位盖章)
2、申请工伤:
1)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人”一项及事故发生经过“用人单位意见”加盖公章)
(2) 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3) 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如果死亡不需提供身份证正本;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 首次就医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6) 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并复印件
(7) 如属于单位组织活动, 还需提供单位组织活时下发的文件(正本), 如文件中有外文, 提供一份中文翻译文;
(8) 如职工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复印件。
(9) 如需办理工伤快速认定,工伤认定申请表上应注明“要求快速认定”字样,职工本人应在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签字”一栏中,注明本人自愿不做工伤伤残鉴定,要求快速报销医疗费用,并签字盖章
3、要求事故发生30日内申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认定,领取
4、如用人单位、职工或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或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工伤认定,领取
5、工伤鉴定(办理工伤快速认定,不需办理工伤鉴定)
如果工伤保险处认定为工伤,还需进行下一步流程——工伤鉴定。工伤认定,领取
具体程序:
(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原始和近期住院治疗等病历资料、一张一寸照片、填写《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公司盖章),到劳动鉴定办申请
(2)、劳动鉴定出具“工伤鉴定通知单”,此单交给发生工伤的员工,让员工按照“通知单”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检查;
(3)、申请工伤的员工鉴定检查后,要尽快将“工伤鉴定通知单”返还经办人员,以便经办人员取鉴定结果。工伤认定,领取
6、工伤鉴定需在事故发生三个月后、员工康复后才可办理;
7、 鉴定结束后,由单位凭“工伤鉴定通知单”15天后(需做二次鉴定除外市鉴定办取鉴定结果;如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鉴办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认定,领取
8、工伤医疗费报销及伤残补助支付
9、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如申请工伤员工及单位没有疑义,可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及伤残补助支付,需提交资料如下:
(1)急诊病志(首次就医)
(2)出院小结
(3)用药明细
(4)急诊及住院收据,办理鉴定费发票
(5)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6)因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
(7)工伤认定决定书
(8)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交通事故提供)
(9)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属交通事故提供)
如果工伤职工在住院时申办了“工伤职工特殊医疗申请单”,还需提交此单正本。
以上手续齐全,当月20日前报送工伤保险部门办理并领取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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