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分 类 导 航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
【伤残鉴定】
┝ 伤残鉴定
【工伤待遇】
┝ 工伤待遇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
【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
【医疗赔偿】
┝ 医疗赔偿
【医疗诉讼】
┝ 医疗诉讼
【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
【医疗鉴定】
┝ 医疗鉴定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争议仲裁中止审理申请书
 郑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
 河南工伤保险条例
 不满调岗愤怒旷工被炒鱿鱼没有经济补偿金
 电子版劳动协议书是劳动合同
 自动辞职要求经济补偿金没有依据
 郑州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郑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河南申报工伤需要提交旁证材料的情形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室外接电话被撞伤申请认定工伤被驳
>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室外接电话被撞伤申请认定工伤被驳

室外接电话被撞伤申请认定工伤被驳

作者:母冰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去室外接听电话,通话中被两位同事撞伤,申请工伤认定被驳回,遂诉至法院。日前,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行政诉讼,并作出了一审判决。

    现年45岁的杨某是某煤矿职工,2006年12月31日,杨某在会议室进行安全学习。下午2时许,杨某到室外接听电话,在通话中,被两位打闹的工人撞伤,造成右外踝骨骨折。

    2007年12月21日,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受理杨某工伤认定的申请,但认为杨某的受伤,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于是作出了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杨某不服诉至法院, 请求法院判决自己所受伤为工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所受伤害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是其受伤是由于他人碰撞所致,与履行工作职责没有直接关联。判决维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驳回了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上一篇:员工交班后被绞伤应认定工伤
下一篇:临时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不是工伤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邵阳工伤律师网-文湘桂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1130号
手机:13807394353【同微信】 邮箱:122542517@qq.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