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分 类 导 航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
【伤残鉴定】
┝ 伤残鉴定
【工伤待遇】
┝ 工伤待遇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
【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
【医疗赔偿】
┝ 医疗赔偿
【医疗诉讼】
┝ 医疗诉讼
【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
【医疗鉴定】
┝ 医疗鉴定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争议仲裁中止审理申请书
 郑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
 河南工伤保险条例
 不满调岗愤怒旷工被炒鱿鱼没有经济补偿金
 电子版劳动协议书是劳动合同
 自动辞职要求经济补偿金没有依据
 郑州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郑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河南申报工伤需要提交旁证材料的情形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员工交班后被绞伤应认定工伤
>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员工交班后被绞伤应认定工伤

员工交班后被绞伤应认定工伤

作者:袁超英 杨红晖 陈凌云  


    湖南法院网讯  日前,邵阳中院作出二审行政判决,驳回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诉,维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撤销该局对袁女士不予工伤认定的决定、并限其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审判决,依法维护了已交换班后从事扫尾工作而受伤女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袁女士系绥宁县天成造纸有限公司员工,负责1880纸机造纸看网工作。2007年1月22日下午4点左右,袁女士与中班的员工杨某进行了口头交接班后,在纸机烘缸部的一个水龙头下接水,准备对自身进行清洗时,头发被造纸机传动轴缠住,导致头皮大面积撕脱。2007年5月12日,袁女士申请工伤认定。2007年8月2日,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因工负伤的决定。袁女士不服,认为清洗自身是本职工作的收尾,打卡下班前在单位清洁自身时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在申请复议未获支持后,袁女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劳保局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袁女士在单位负责纸机看网工作,工作期间,难免被纸浆弄脏一身,交班后对自身进行简单清洗,不仅符合一般人的卫生习惯,更是这种特殊岗位的必要收尾。《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袁女士受伤的情形符合上述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袁女士作出不予认定因工负伤的决定,适用法律不当,结论错误。故一审法院作出撤销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予认定袁女士因工负伤的决定,并限其在判决书生效后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在我国当前的用工关系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优先保护是劳动保护立法的一贯原则。在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认定工伤的具体规定时,不应与其立法目的与原则相背离。对此类事故认定为工伤,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也容易被社会普遍接受。

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上一篇:超退休年龄岗位猝死不予工伤认定
下一篇:室外接电话被撞伤申请认定工伤被驳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邵阳工伤律师网-文湘桂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1130号
手机:13807394353【同微信】 邮箱:122542517@qq.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