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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培训协议约定是否支付违约金


违反培训协议约定是否支付违约金


什么是劳动者的服务期?
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是现代企业的普遍做法。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防止劳动者通过专门培训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后立即“跳槽”离开原来单位,《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只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受训劳动者就有义务为用人单位最少服务一定年限。

服务期的年限怎样确定?
《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签订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的长短一般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可以比劳动合同期限长,也可以比劳动合同期限短。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年限时要遵守两点原则:第一,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第二,在约定服务期限内,不应影响劳动者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劳动者签订培训协议?
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一般认为: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等,按照实际来核算费用。
2培训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外地去培训,或者是为了得到某种资质,需要送到专门的培训机构培训,一般用人单位内部的岗前培训,安全培训,职业培训等不属于此类范畴。
法律之所以规定服务期,是其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一种投资性经营行为,因为用人单位使劳动者接受培训的目的,在于劳动者回来后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劳动者服务期未满离职,使用人单位的投资期待丧失。因此通过约定服务期,可以平衡双方利益。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服务期?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是服务期协议存在的条件,提供住房、汽车、户口等特殊待遇已经不能约定服务期了。实务操作中一般指外部培训,企业内部的职工培训不属于本法所说的专项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在服务期协议中应明确专项培训费的构成,除培训费用外,还应当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

违反服务器约定是否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没有服务期约定的,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这体现了该法对劳动者的保护。
本文转载自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原文地址:http://www.bjlaodongfa.com/czsj/czbxp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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