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分 类 导 航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
【伤残鉴定】
┝ 伤残鉴定
【工伤待遇】
┝ 工伤待遇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
【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
【医疗赔偿】
┝ 医疗赔偿
【医疗诉讼】
┝ 医疗诉讼
【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
【医疗鉴定】
┝ 医疗鉴定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争议仲裁中止审理申请书
 郑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
 河南工伤保险条例
 不满调岗愤怒旷工被炒鱿鱼没有经济补偿金
 电子版劳动协议书是劳动合同
 自动辞职要求经济补偿金没有依据
 郑州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郑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河南申报工伤需要提交旁证材料的情形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情形解析五: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
>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工伤认定情形解析五: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
工伤认定情形解析五: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安全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那怎么正确理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呢  ?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从事工作的劳动时间。


     2、工作地点。工作地点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从事工作的劳动区域。


     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是说造成劳动者伤害的原因必须来源于工作本身而不能是工作以外的其他和工作无关的因素。

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上一篇: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开始时间
下一篇:工伤认定情形解析四: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邵阳工伤律师网-文湘桂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1130号
手机:13807394353【同微信】 邮箱:122542517@qq.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