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大型化工厂工作。今年初,厂里决定对我进行4个月的脱产培训。这4个月工厂只发基本工资,而没有资金和相关福利待遇。
请问:工厂的做法对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读者:小潘
小潘:
我国《劳动法》第6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因此,对职工进行技术业务培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关于培训期间的工资计算问题,《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第12条规定,企业对经批准参加脱产培训半年以内的职工,应当发放基本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双方另有约定的可除外)。参加本企业内部脱产培训的职工,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照发。根据以上规定,企业对经批准参加脱产培训半年以内的职工,应当发放基本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因此,你所在工厂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吴红军 李进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