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后续车辆和受害者均要承担责任
此案中王某的行为属于逃逸行为。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王某在发生事故后,并未立即停车、抢救伤员,而是驾车驶离现场,虽然是在附近区域,但其行为属于为逃避法律责任实施的行为。其目的较为明确,且未履行对伤者及时救助、保护现场的义务。所以,应构成逃逸行为。这也符合立法的遵旨。
多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原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对交通事故责任作了科学的划分: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责;违章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两方负同等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汽车撞人后现场应该怎么处理
现场处理
发生有人伤的事故,先报110通知交警部门到现场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第二步是根据伤员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打120电话请求救援,如伤者情况轻微,在明确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可移动到路边等待交警,如伤者情况危急需要拨打120并采取必要急救手段救人并保护现场尽量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第三,拨打保险电话请求保险公司人员到场办理理赔相关事项。
责任与理赔
伤人事故原则上出警后一定会扣车处理,主责以上机动车主还要罚款。事故必须要求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出现场的事故证明必须有5张以上现场照,没有现场照的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可以不认可拒赔。
二次碾压后果严重
相关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案例分析
此案中,后续车辆刹车不及,应属于超速或未尽安全驾驶义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应保障车辆的安全行驶。这是一个较为笼统的兜底性条款,在很多事故中均存在操作不当、制动不及时、车距保持过近、未仔细观察路况等细节行为,但交警一般也无法进行有效取证。所以,根据未尽安全驾驶义务给肇事车后续车辆驾驶员定次责则较为适当。 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