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蒋先生:我的亲戚在一家工厂上班,经常要加班。3月2日晚,他在工厂加班时突发心脏病,一天后因抢救无效去世了。他之前身体一直不错,我们认为是工厂工作强度太大,没有足够的时间休息,诱发了职工的心脏病,工厂应该给予赔偿。但工厂认为,是我亲戚自身的疾病导致的死亡,不算工伤,请问:工厂的说法合理吗?
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工厂的说法是不对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同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你亲戚之前没有出现过重大疾病,是在工厂加班时突发疾病,一天后抢救无效过世的,符合上述规定。依照法律的规定,应该视同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死者的近亲属可以要求单位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配合,死者的近亲属可以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文字整理/记者淦丹丹) 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