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黄海林 入职不足一月,外来工刘训堂于2010年9月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后被医院诊断为“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住院治疗至今。其家属称刘训堂所在单位拒付工伤费用,医院已停药治疗;用人单位惠州福和纸业有限公司则称,该员工拒不评残借机敲诈,停止其工伤待遇是不得已,而且,此前公司已支付了近30万元的医疗等费用。近日,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裁决,伤者刘训堂认定属工伤公司需担责,要求公司支付被拖欠的医疗费、护理人员工资等合计4.6万多元。(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家属称用人单位不给钱(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刘训堂是湖南武冈人,今年50岁,2010年8月18日进入惠州福和纸业有限公司工作,任职打包工,劳资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社保。2010年9月3日凌晨1时许,刘训堂下班回出租屋途中,在博罗长宁石下村路段遇到交通事故,头部及全身多处受伤。事故发生后刘训堂即被送往博罗县人民医院治疗,9月18日转往广州三九脑科医院住院治疗,12月21日出院。同月28日,刘训堂再次被送往惠州市中医院治疗至今。
刘训堂的儿子刘玉晴向南都记者反映称,父亲住院期间一直由他护理,从父亲受伤至今,福和公司未支付其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费和护理费,后又拖欠医疗费,致使医院多次下达催缴通知书后停止治疗,并建议到上级医院治疗。
记者随后从惠州市中医院获悉,刘训堂至今已欠下该院医疗费近3万元。
用人单位称伤者拒不评残
惠州福和纸业有限公司则辩称,刘训堂入职不足一个月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公司立刻送其到医院积极救治,并先后支付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等近30万元。2011年3月,该公司依法为刘训堂申请工伤伤残评定,但由于其不言语、不配合检查,致使无法作出鉴定,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公司此后再次向劳动部门提出两次申请,但刘训堂依然不配合,也不言语,至今无法得出伤残评定。鉴于刘拒不接受评残,该公司不得不暂停了刘训堂的各项工伤待遇。
惠州市卫生局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显示,刘训堂入住市中医院外科后,主治医师根据其病情给予营养脑细胞、针灸理疗、预防抽搐等并发症的治疗,伤者“神志清,精神好,生活可自理,但不言语、不应答、表情淡漠,经常在医院打架,手持菜刀在病房走廊追杀,医院财物如窗帘、门锁等多次遭其破坏”,鉴于其病情状况,建议转到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
仲裁结果
工伤项目
用人单位全承担
2011年3月22日,博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刘训堂就此次交通事故为工伤,应按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庭审调查后认为,刘训堂在用人单位处工作期间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依法可享受工伤待遇。因惠州福和纸业有限公司未为刘训堂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刘训堂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全部由该公司承担。(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近日裁决,惠州福和纸业有限公司应支付刘训堂被拖欠的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人员工资等合计46026元。 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