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我在吴某经营的一家小型纸箱厂上班。今年3月初,我在工作期间,左手被搅拌机碰伤,后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了20天。现在我找吴某要求赔偿,他却说自己的厂子太小,压根就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对于赔偿一事,他说和自己没有关系。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我能找吴某索赔么?
记者:“是否注册经营生产,对此案的定性没有太大影响。”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陈律师表示,《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赔偿标准在相关文件中已经有了明确规定。本案中,吴某从事生产经营未经注册,属无营业执照经营的情况,刘先生可以要求吴某赔偿。
本报记者 辛戈
作者: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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