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不需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条件的可办理销户提取
□见习记者 王磊
通讯员 孙大勇
核心提示
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率不断提高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市民青睐使用住房公积金。昨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11月1日起,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更加简便:不需要跑到单位,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符合条件的市民,可自行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
对于网上关于住房公积金买不起房的热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处处长程建功表示,郑州房价相比广州等一线城市还是低不少,对郑州的购房者来说,公积金的作用还是很大的。1~9月份,郑州市有5898户居民使用公积金贷款,共贷款13.58亿元,平均每户贷款23.03万元。
【新政】 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不需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不断提高、郑州首套房贷款利率提高10%~20%……面对越来越大的还贷压力,更多市民倾向使用公积金贷款。
郑州市民陈女士就是其中一位。陈女士说,她在金水区买了一套房子,需要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是15年。如果用商业银行贷款,按等额本息还款计算,月还款额为2704.88元,15年利息将近19万元,还款压力很大。“而我现在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压力则小得多。同样按等额本息还款计算,每月需要还款2356.78元,相当于每个月少还300多元,15年下来,就少还了6万多元。”
然而,在提取公积金时,陈女士发现“很麻烦”:不但要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金龙卡,还要拿购房合同、借款合同,不仅如此,还要往返领表,找单位盖章。现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人越来越多,这些繁琐的手续不仅浪费时间,还耽误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王洪涛说,从11月1日起,公积金中心将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首先,职工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所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各公积金办事大厅免费提供)不需要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但委托直系亲属代办的,必须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其次,如果市民因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时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归还贷款明细。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后,市民再次提取还贷时,不需要再提供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但需提供新的还贷明细(注明贷款合同编号,加盖还贷银行信贷业务章)。
最后,女职工满50周岁、男职工满55周岁且职工所在单位已连续5年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自愿,可以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
【监督】 单位不缴公积金,市民可拨打67175990举报
9月1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从今往后,不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全市所有城镇私营企业及社会团体都应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若逾期不缴或少缴者将按有关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出台这个意见,主要是为了扩大公积金的覆盖面。目前,郑州财政全供单位已全部建立公积金制度,国有大型企业也基本建立。但是,一些私有企业、股份制公司却没有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与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联手,加大催缴力度。如果单位未缴或者少缴公积金问题,市民可直接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电话:67175990。
【相关链接】
市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网点
网点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 百花路46号附8号 67172112
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 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九如路交叉口 68085301
工商银行行政区支行 纬五路14号 65669912
工商银行金水路支行 南阳路324号 63947262
工商银行西大街支行 西大街214号 66234862
工商银行陇海路支行 陇海西路81号 67089189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住房公积金花园路办事大厅即将于11月开始启用,将给生活在郑州市北区的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带来方便。
办事大厅地址位于花园路16号,即花园路与纬五路交叉口东南角的中国银行二楼。该办事大厅与百花路和郑东新区办事大厅一样,是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发放等业务的综合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