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经验都表明校车是项公共服务,需要财政拨款和政策的支持,中国有的地区已在这么做
当前我国校车经营模式多种并存,主要有学校自营、政府购车学校经营、无政府补贴的营利性组织经营、有政府补贴的营利性组织经营等四种模式,其中学校自营和无政府补贴的营利性组织经营所占比例相对较大。由于校车的低赢利性,所以就出现了校车严重超载营运等一系列乱象。
据统计,美国政府平均每年要为一个正常孩子坐校车支付520美元,为特殊儿童支付2400美元。这些费用如何支出,要由纳税人共同决定。这给人的启示是,校车其实也是一个公共服务问题。因此,它需要政府来承担有关的职能。而从农村、城乡结合部的问题来看,许多孩子不得不到离家很远的地区上学都是因为政策的调整所致,政策调整了又没有相关的福利保障,他们的校车问题更是需要公共财政补偿。事实上,中国也有地方政府在这么做。
在欠发达地区有辽宁省宽甸县作为代表,该县是辽宁丹东最穷的一个县,但是拨款240万元购买了12辆校车,此后又投入了近200万元,用于车辆的维护和人员的开销,这些开支占了当年县财政收入的0.5%。从2008年9月开始,该县4000多名寄宿的农村孩子都能每周乘坐校车上下学。而且收费很便宜,每月20元封顶,是普通公交车的一半。值得一提的是,宽甸用的并不是专用校车,但是在教育部门的严格监管之下,安全同样有保障。
在发达地区有浙江德清县作为代表,县政府出资2000万购置了79辆专用校车,全县乘车学生每人每次乘车支付1元钱,其中贫困学生免费。为了运营这些校车,德清专门成立了一个学生交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79辆校车按照不同载客量从小到大分为四种车型,只接送学生,不作他用。而2010年德清的教育经费支出为5.5亿元,仅占该县GDP的2.34%。
两个地方因为经济能力的不同,在校车的购买和运营方式上都不尽相同,但都是政府牵头做校车工程的典范。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碰撞实验室主任李弢说,“这好比是修盲人用的盲道和腿脚不便的人需要的电梯,政府理应为公共设施买单,但残疾人上了车总要付车钱。家长也应承担一部分学生坐车的费用。”
事实上,发生在正宁的惨剧正是当地政府公共服务没有到位的表现,如果能够关注农村幼儿的入园需求的话,可能就不会是今天这样。而财政无力负担根本不是理由,既然贫困的宽甸也能做好这样的公共服务,别的地方自然也可以,况且政府还能学习美国那样专门为校车项目发行市政债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