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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一)医疗待遇

1、医疗费  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医疗费赔偿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赔偿额=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天数

4、辅助器具费  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辅助器具费赔偿额=普通型器具的单价×数量

 

(二)伤残待遇

1、护理费  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4个月

(2)二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2个月

(3)三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4个月

(4)四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8个月

(5)五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6个月

(6)六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4个月

(7)七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2个月

(8)八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10个月

(9)九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8个月

(10)十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6个月

 

3、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90%

(2)二级伤残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85%

(3)三级伤残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80%

(4)四级伤残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75%

(5)五、六级伤残

在保留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发给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70%(五级)、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60%(六级)

 

(三)因工死亡的赔偿金

1、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6个月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

每月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若该配偶为孤寡老人,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2)其他亲属

每月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30%(若该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48-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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