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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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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工伤赔偿标准
外来务工人员工伤赔偿标准
外来人员工伤赔偿标准为,1、对经认定为工伤的外来从业人员,相关保险公司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实际发生的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抢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2)按照工伤人员的致残等级和年龄确定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伤复发医疗费等各类费用。具体标准见附表。(3)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符合配置辅助器具条件、确需配置辅助器具的,按照《实施办法》和《通知》规定的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标准。
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或者住院医疗的,可以按照《暂行办法》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相关保险公司领取工伤或住院医疗保险金。其中发生的抢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由工伤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到相关保险公司申请领取工伤保险金,并提供下列相应材料:1、工伤保险凭证;2、外来从业人员就业凭证、身份证明;3、《工伤认定书》,有致残等级的,还应提供《鉴定结论书》;4、抢救治疗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凭证和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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