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分 类 导 航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
【伤残鉴定】
┝ 伤残鉴定
【工伤待遇】
┝ 工伤待遇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
【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
【医疗赔偿】
┝ 医疗赔偿
【医疗诉讼】
┝ 医疗诉讼
【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
【医疗鉴定】
┝ 医疗鉴定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争议仲裁中止审理申请书
 郑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
 河南工伤保险条例
 不满调岗愤怒旷工被炒鱿鱼没有经济补偿金
 电子版劳动协议书是劳动合同
 自动辞职要求经济补偿金没有依据
 郑州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郑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河南申报工伤需要提交旁证材料的情形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临时工因工作原因发生伤害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临时工因工作原因发生伤害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临时工因工作原因发生伤害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平时所说的 临时工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临时工是正式工相对应的概念,是指非单位正式编制职工且福利待遇与正式编制职工相比有一定差别的用工形式。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根据劳动服务期限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带有周期性和季节性,相对其他两种类型的劳动合同来说,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带有“临时性质”。

     自从劳动法实施后,临时工就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就用工方式来说,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均称为合同制职工,合同制职工都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就工伤事故来说,只要和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导致安全事故伤害的,劳动者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上一篇:童工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下一篇:哪些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邵阳工伤律师网-文湘桂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1130号
手机:13807394353【同微信】 邮箱:122542517@qq.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