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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无证驾驶”情形下交强险是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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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情形下交强险是否赔偿

  去年年底,张某在下班回家的途中,不幸被一辆桑塔纳轿车撞倒,后经抢救无效后身亡。据了解,肇事司机李某现年54岁,案发时,尚未取得驾照。经交警现场勘查,李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应负全责。随后,李某被逮捕,经法院一审后,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同期,死者李某的家属将为车辆办理保险保险公司也告上了法庭,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而保险公司认为,李某属于无证驾驶致人死亡,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保险公司无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无证驾驶并不是交强险的免责条款,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判决保险公司向死者家属赔付各项损失共计11万元,李某赔付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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